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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外教在浙江富阳二中的奇特遭遇2008-04-24
老爷爷小的时候,学习毛主席著作,看到有一篇文章叫<<别了!司徒雷登>>,说这个老外临走还弄了个<白皮书>什么的骂我们,毛主席于是写了这篇文章回击他!
  现在我们国家强大起来了,国际声望日隆.就说今日的浙江富阳吧:大街上老外闲逛购物已属常见,大家相安无事.都不会大惊小怪了;语言不通没有关系,不影响友好交往嘛......
  2006年,我市浙江省一级重点高中.文明示范学校--富阳二中又开办了"中加国际班'',聘请外教任教于此,据此学校又多了个"友好学校''的荣誉.入学的学生50名,每家父母掏出2.6万元学费虽然觉得贵了些,但想想自己孩子每天将和金发碧眼的老外为伍.听外国人教外国话,只要语种对路[譬如不要是阿拉伯人教英语之类],恐怕物有所值也未可知!又兼外教老师貌似文质彬彬,谦恭有礼的样子--大有儒雅之风!听他们说"ok''家长们也就"ok''了.
    这些个外教里面,就有这个英籍外教辛普生,这人个子不高[不过1.6米吧];他喝酒,但一次只喝一瓶啤酒.还不用菜;他也抽烟,抽一口.轻雾弥漫,稍候,待袅袅清烟徐徐撒净,又再轻吸一口,很从容的样子;见了人必轻轻点头.微笑.不说话[敢情人家也听不懂--白说];如果碰上个会点'洋泾浜''的与他"哈喽''加比画一下,你看看他美的--大有"他乡遇故知''的亲热劲.
    老爷爷曾经与他在桥头饭店偶尔见过几面,跟他"哈喽''."ok''过几次,觉得这人也没怎样的可厌之处,言谈举止颇有点所谓"英国绅士''的味道.听孩子说起过他教书颇为有道,有时路过桥头饭店,心里竟还真有点想见见他这个常客的意味了.可是,连日劳烦,一晃就是10多天过去了;这天偶然路过,踱进饭店,听说这个辛普生回国了,而且走前还特地到小饭店去告别,这倒也就罢了;可是据说他走时竟然被人打得鼻青脸肿.鼻梁上还缝过几针.脸面上明显留有抓痕;他进店.拥吻老板.涕泪横流.手指富阳二中,挥手做出"不干了;要回家''的手势,拍屁股默默地走了!这真是从何说起?后经学生说明:富阳二中校方对学生解释,辛普生既抽烟又喝酒.这次是在某酒吧酗酒滋事.被人家揍了一顿,弄成这个"熊猫''样!
    乖乖隆地咚,国富果然民强!想当初中国贫弱,司徒雷登气势汹汹而去,临走还扬蹄一个<白皮书>!多么嚣张!而如今我们中国强盛了,辛普生被我们"揍了一顿,弄成这个熊猫样''也只能黯然拍屁股离开!老爷爷遥想辛普生返回英国之日,面对海关移民局官员狐疑地核对他的护照与尊容的差别时,他将如何作答?
    谨以此文,遥祝"在酒吧酗酒滋事.被人家揍了一顿[恕我存疑!]''的辛普生先生一路平安!
    于是,富阳二中的"中加国际班''学生们,也祝你们今后能够在不嗜烟酒.更具高格的"良师''指导下不断健康成长,学业有成!
    近日,老爷爷得空向有关部门人士偶然谈起富阳二中英籍外教辛普生被人暴打一顿的事情,竟然了解到了一些具体的详情,于是就感慨起来了;但是,老爷爷终究老了.又不过一介平民.在感慨目前大谈创建和谐社会的时代,有些单位居然可以逆时而行.究竟是因为小地方可以乱来呢,还是因为他们有恃无恐惯了.现在依然是有恃无恐?
    如前面<<别了辛普生>>一文中所述,老爷爷向学生询问得知,学校对学生解释的是:辛普生既抽烟.又喝酒,这次是因为在某酒吧酗酒滋事.被人家揍了一顿,弄成这个"熊猫''样的.可是他具体在什么酒吧.怎么酗酒滋事的情形,学生不问,学校也没有说...
    老爷爷与有关警察谈起此事,他们说:因为职务所系.他们去过学校询问情况,但是学校的答复是此事由学校内部处理就行了,老外语言不通.你们也无法取证,就不必介入了,请相信我们会妥善处理的;于是警察就回去了.至于事情究竟发生在哪个酒吧.实际情况究竟如何.他们也一概不清楚!
    显然,面对如此貌似粗略实为精心的说词,老爷爷感慨之余疑惑多多:
    [一]按学校对学生的解释--辛普生既抽烟又喝酒,这次是因为在某酒吧酗酒滋事.被人家揍了一顿,弄成这个"熊猫''样,的确有碍观瞻;而责任也非辛普生本人莫属了--抽烟喝酒本乃国人[尤其女性]视为"不良嗜好''的[大家可以去看看<征婚广告>嘛!]况且教师职业很神圣,要为人师表的!你喝酒还喝到酒吧去了,岂非冒天下之大不韪?
    可是,学校聘请需要为人师表的外教时.大约不会随手就拉来一个充数吧?总该经过一番仔细甄别.按照正规鉴别程序.考核评判合格后才会正式聘用吧?假如学校认定老师抽烟喝酒是违犯校纪的[富阳二中至今还在抽烟喝酒的老师事实上多了去了]--那么当初就不该让人家"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而且还让他在学校里教了那么长时间的书!这不是误人子弟吗?其次.老师被人揍得鼻青脸肿.抓得皮开肉绽.如果真的发生在酒吧,至少也是个社会治安纠纷吧?酒吧应该有个名称.纠纷双方也应该有名有姓;事情的过程也应该有其具体情节.因果关系.责任界定吧?况且事件当事人一方是个老外,还有个国际负面影响问题.现在的确是没有"崇洋媚外''的必要了,但歧视.暴力威胁外国人总不会是中国人的"光荣传统''吧!
    [二]按学校对派出所警察的说法:此事由学校内部处理就行了!那么,学校的职权有多大?总不至于凌驾于国家之上,或成为独立王国吧?内部纠纷的确可以内部处理[在法律法规限制范围内],但这起事件发生在并非校园内部的酒吧里,当事人中的另一方或许并非学校里的人.你学校有权向社会上其他人[揍人者]取证.调查.处罚吗?派出所在辖区内发生治安纠纷后迅速依法介入完全正确,学校也理应欢迎.并积极配合调查才是;语言不通不是理由啊,难道派出所请不到翻译?学校里老师懂英语的人就太多了!一个不会汉语的英国人,活生生的站在人们面前,学校怎么就肯定派出所办不好这起治安案件?公安部门如果如此低能.那么碰到一个无名尸体的案子.岂非永远只能袖手旁观.让罪犯逍遥法外了?
    [三]辛普生被打得不明不白.走得也不明不白;根据以上老爷爷的疑惑,只能顺理成章地作出这样的推论:他被揍了[这是摆在他脸上的事实];被揍的现场未必是在酒吧[既然肯定不牵涉社会其他人员,那就应该是在校园里面吧?];揍人者应该是学校内部与辛普生有仇或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士.或者由他雇佣的打手;学校不想让派出所介入调处,所以揍人者或雇打手揍人者绝对是在校内有权势.或与学校领导交情深厚的人;辛普生的存在现已成为领导或其密友的眼中钉.肉中刺了,必须想方设法把他撵走,即使由此可能产生国际上的负面影响也在所不惜了[比如英国海关移民局官员核对入境人员身份和护照时狐疑的目光或罕异的提问]!
    [四]文件摘录--老爷爷今天偶然发现了一份文件:富阳二中果然不凡!是什么依法治校的示范学校,首先请大家学习一下文件--杭州市第二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推荐单位公示名单[日期:2006-12 29]:扬绫子学校.拱宸桥小学.杭二中.富阳市第二中学.萧山九中.临安市青山中学.淳安县威坪中学.杭四中.学军中学.省府路小学.萧山区高桥初中.余杭区乔司职高.朝晖实验小学.临安市晨曦小学.余杭区临平一小.源清中学.文海实验小学.富阳市富春中学.富阳市富春三小.茅以升实验学校.萧山区益农镇小.淳安县大墅初中
    辛普生走了,现在学校那些权势人物或许终于可以"额手相庆,浮一大白''了!殊不知尽管在校方人士严密"陪伴'',"护送''其出了富阳.但临别之际,据说辛普生还巧妙地给他认为善良的人们分发了无数EmaiI--是出于想"有朝一日.一伸冤屈''呢;还是出于对中国人民的朴素感情,希望今后能继续与大家在网络上"哈喽''."ok''呢?
    抿一口酒,吐一口烟,看袅袅的烟雾徐徐散净,而幽幽的思绪却依然不绝;举目西望,容老爷爷再说一句:别了!辛普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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